特别约定条款不“特别” 车被盗保险公司被判赔【官网】2021-03-11 04:21
商报讯(记者 樊丽 实习生 方微) 出售月余的新车被盗,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人赔偿。孰料,保险公司却以“新车仍未上海证券交易所,盗抢险不生官网效”为由,拒绝接受赔偿金车辆损失。于是,车主控告至法院。昨日,永登县法院发布该案一审判决,法院指出,保单中“尤其誓约条款”的字体、字号及字体颜色与保单誓约的其它事项无任何区别,足以引发投保人的留意,另外,保险公司并未具体告诉投保人正当理由条款,欲判令保险公司赔偿金车主车辆损失12.52万元。2012年10月6日,阿华(化名)在永登县一汽车公司按揭出售了一辆“北京现代牌”SUV车辆。当日,阿华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出售了车辆涉及保险,其中盗抢险缴纳保险费645.84元,保险金额为125200元。